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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1年度学生科研项目(SRIP)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02 来源:王羿

各班级:

为充分发挥学生科研项目促进知识学习、锤炼意志品质、激发创新思维的作用,根据《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关于加强本科学生科研工作的若干意见》(宁大政〔2010〕176号)的相关精神和学校学生科技创新工作整体部署,2021年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Student Research and Innovation Program,下文简称校级SRIP)项目的申报工作将正式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项目类型

1.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本科生、专升本学生申报);

2.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3. 科技发明制作。

三、申报程序

1. 学院评审

学生填写项目申请材料,学院资格审查合格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排序向学校推荐项目。

2. 学校评审

校团委将根据学院推荐情况,组织评审确定2021年度校级SRIP重点资助项目和一般资助项目。

四、时间安排

1.3月12日16点之前,学院将组织进行评审,并按照评审结果进行项目排序。各班级以班级为单位,电子版文件以“班级名称+2021年度SRIP项目文件”命名发送至邮箱1090478686@qq.com。纸质版相关文件盖章后交至信工学工办(8号楼408),汇总表只需要上交电子版。

2.3月25日前,校团委组织项目评审,核对各学院立项情况,根据实际进行各学院名额调整,核对无误后对2021年校级SRIP立项项目予以公示。

五、注意事项

1.按照《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2021年立项的SRIP重点项目,将作为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的主要推荐项目,请各班级合理安排学院重点推荐项目的成员组成。

2.根据2019年校级SRIP结题情况和2020年校级SRIP项目申报情况,对2021年校级SRIP项目各学院推荐名额进行了调整,对出现撤题、不合格和未完成申报项目数的学院进行缩减名额。

3.围绕建党100周年开展的红色主题科研项目,基层团组织建设、志愿服务(公益)项目等共青团工作项目,可在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中申报,可优先推荐。

4.各班级在2021年校级SRIP项目中可继续设立“疫情防控专项项目”,研究方向建议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国家治理:党和国家的政策、措施;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判断、精准把握疫情防控等;2)社会治理:乡镇街道、社区(村庄)在疫情防控当中的创新手段;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方式等;3)志愿活动:各类疫情防控志愿活动的组织、协调;志愿者在疫情防控中发挥的作用等;4)其它:疫情防控下的舆情控制;疫情背景下的小企业发展研究;国家医疗资源在疫情爆发下的协调机制;依法防控、依法治理等其它科学领域的相关研究。

六、相关要求

1.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校级SRIP项目参与研究人员不得多于5人,指导老师不多于2人。

2. 2021年度SRIP项目研究时间为一年(2021年4月-2022年3月)。若确因研究需要,需延长时间的,需在申请表中注明,一般不得迟于2022年9月结题。

3. 重点资助项目原则上需发表一篇及以上相关研究论文或获得专利授权(红色主题科研项目、共青团工作项目、疫情防控专项项目除外)。

4. 项目负责人已承担2020年度SRIP、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等校级科研项目,暂不受理。

5. SRIP项目经费在项目验收结题完成后,经考核合格,学校根据资助标准给项目负责人一次性发放经费补助;考核不合格项目,不予以资助。

6. 其他相关管理规定请参见《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及《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SRIP)”管理办法(修订)》。

7.请各班级高度重视,充分发动,做好2021年度宁波大学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加强过程管理,总结规律,了解科研规律,提升科研素养。

七、结题形式

1、2021年SRIP项目结题以答辩形式进行,若项目已在期刊上发表论文、获得发明专利、取得竞赛成果可以不参加结题答辩。 

2、答辩形式为ppt演讲3分钟+答辩2分钟,分院自行组织结题答辩,总院科创进行抽查答辩,总院所抽到的项目无需进行分院内答辩。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信工学生会 孟祥鑫 13586605171

 

 

附件:

1.2021年度SRIP项目申报表

2.2021年SRIP项目申报汇总表

 

 

信息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1年3月2日

2021年度SRIP项目申报表.docx

2021年SRIP项目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