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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博达”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1-11 来源:王羿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博达”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具有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进一步做好学院贫困生资助工作。根据《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文件精神,现将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19-2020学年“博达”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博达”奖助学金评选对象
具有宁波大学科技学院学籍的、且被列入本学年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或近期因家庭突发困难被确认为经济困难学生(需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提交情况说明材料)。
二、评选名额和资助金额
奖项 人文学院 信工学院 经法学院 管理学院 艺术学院 生命学院 机械学院 建工学院 总计
“博达”奖助学金(10%) 20 17 19 25 16 15 11 11 134
三、评选条件
符合本学年二等及以上奖学金评比条件(参看2020版学生手册)
1、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4项及以上“优秀”或“有”;
2、文明寝室卫生检查学年总评成绩为优秀等级;
3、本学年总积点分为正,且名次在同专业年级前25%,且补考后无必修课程(含模块必修课程)不及格。
4、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
四、评选进程
(一)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认真填写《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奖学金申请表》后,统一上交班级认定评议小组。
(二)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认真、负责地共同完成认定工作,小组组长(班主任)签字确认,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交二级学院学工办审核。请于11月18日前将以下材料上交至信工楼8号楼408办公室:
1、《19-20学年博达奖助学金汇总表》(电子表和纸质表)
2、《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奖学金申请表》(纸质表)
五、注意事项
除国家助学金,原则上各类奖助学金不可兼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其他奖助学金荣誉可兼得、奖金不兼得,奖学金发放遵循就高原则。
联系人:张老师
电子邮件:1170847772@qq.com
电话:0574-87600668

信息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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