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非学业因素总评登记的通知
时间:2022-03-24 来源:王羿
各位毕业班班主任和班长:
根据《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生非学业因素评价体系实施意见》中关于毕业生非学业因素总评的操作办法,现将2022届毕业生非学业因素总评登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总评办法
2022届毕业生非学业因素评价总评必须严格按照《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生非学业因素评价体系实施意见》中第六项“毕业总评操作办法”操作实施。
1-6项总评办法:
前3年评价中有2次及以上“优秀”,且没有“不合格”的,总评为“优秀”;
前2年评价为“合格”,第3年评价为“优秀”的,总评可为“优秀”;
有2次及以上“不合格” 的总评为“不合格”。其余评价为“合格”。
7-10项总评办法:
学年评价中有一次及以上记实考核为“有”的,总评考核即为“有”。
二、评定程序
此次毕业班非学业因素成绩总评工作由班主任与班委组成的评定小组开展实施,评定小组根据前三年非学业因素评价成绩(附件三),参照总评方法统一评定,毕业生非学业因素评价总评表(以下简称总评表)和毕业生总评成绩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统一由评定小组填写。
1.3月24日-3月27日,完成班级评定和班级内部公示。评定小组填写好个人的总评表和汇总表电子版(注:汇总表同学的名字按学号排列),其中总评表必须要求用碳素墨水钢笔或黑水笔填写,字迹清楚,没有涂改,由本人签名、班主任签名、学院盖章。
2.3月27日下午16:00之前,评定小组上交每名同学的纸质总评表(2份),并将汇总表电子版(按学号排列)发电子邮箱:417800902@qq.com汇总。
3.学院审核并公示:3月29日-3月31日(共三个工作日)。
4.4月1日-4月2日,公示无异议后,评定小组于学工办领取纸质汇总表(1份),汇总表由本人签名、登记人签字、学院盖章。
5.请在4月2日下午16:00之前将二次确认签字后的纸质汇总表交往王老师处(8号楼408办公室),联系电话:0574-87600668。
三、其他说明
1.大学最后一学年不进行非学业因素评价,但在当学年出现的奖惩情况可在“备注”中作补充登记;
2.往年在非学业因素评价中出现“不合格”等级的,要在备注栏内进行说明;出现“优秀”或“有”等级的,也可在备注栏中记实登记。
信息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2年3月24日